理学院 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和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林佩 陈杰 

副组长:黄宇志 冯浩 邵东旭

  员: 李胃胜 李长伟 韩海军 陈多谋 黄槐仁 蔡伟铭 黄得建

王春红 郝良焕 赵鲁梅 程然 陈文 孙宏元 纪树威

文静 廖余燕 曹娟 八托航帆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鼓励个性发展原则;

(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原则;

(四)确保本科人才培养素质质量原则。

三、转专业学生范围

本次转专业工作包括2023级本科在校生以及2024级本科在校生。

(一)学生一般应按照学校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特殊情况,可申请转专业。

1.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的),经学校卫生保健服务中心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

4.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艺术、体育科类跨类申请的(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方式入学的除外);

2.属于公费师范生、联合培养学生、定向生、委培生、专升本及项目式培养等特殊类别的;

3.受过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4.第二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

5.应作留降级或退学处理的;

6.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

7.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四、转专业名额及要求

转专业计划名额综合考虑国家人才培养和学校专业培养的计划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各专业内部讨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准许申请转入人数具体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年级

计划接收

转专业人数

现有学生

人数

接收比例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23

3

82

3.7%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2024

3

89

3.4%

3

物理学

2023

2

50

4%

4

物理学

2024

4

66

6.1%

5

化学

2023

10

51

19.6%

6

化学

2024

10

50

20%

同时,转入理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除需符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专业

转入条件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1)高考数学、语文与英语科目成绩都达到相应科目总分的70%以上;

2)拟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前面学期所修所有考试科目单科成绩达到75分以上,其中高等数学成绩达到85分以上。

物理学(师范)

1)高考数学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及格线以上(23级、24级);

223级、24级拟转入物理学专业学生,前面学期所修所有考试科目单科成绩达到75分以上,其中高等数学成绩达到80分以上(提供考试科目成绩单)。

化学

高考科目除数学、语文、英语科目外,须选考物理和化学科目;

当前就读专业开设化学课程或属于理工类专业;

参加我院专业能力测试。

五、转入规则

(一)凡转入申请人数均小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免于转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须经转专业考试,按照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转专业名单。

(三)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年级,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可转入低一年级。凡转入低一年级的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考核。

(五)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课程参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校内外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执行。

(六)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的,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六、工作安排

学生申请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程序如下:

(一)方案公布:学院提交接收其他专业学生转入方案,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学生申请:

申请转出理学院的学生,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由理学院审批后,按照拟转入学院网站上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及时提交申请至意向转入学院。

申请转入理学院的学生,请于13周周四(1128日前)将申请表交至理学院9440办公室。

(三)审查考核: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考核根据需要采取面试、笔试等适当方式。申请转入理学院的学生考核时间为14周(126日前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名单公示:学院审核结束后将接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计划15周周五(1213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告知学生。学生接到通知后于第二学期开学持申请表到转入学院报到。

七、其他事项

为保证转专业过程的公平公正,学院设有投诉电话,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投诉邮箱:rhdlxy@126.com                 

投诉电话:15108973898(理学院纪委)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理学院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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