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和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林佩 陈杰
副组长:黄宇志 冯浩 邵东旭
组 员: 李胃胜 李长伟 韩海军 陈多谋 黄槐仁 蔡伟铭 黄得建
王春红 郝良焕 赵鲁梅 程然 陈文 孙宏元 纪树威
文静 廖余燕 曹娟 八托航帆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鼓励个性发展原则;
(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原则;
(四)确保本科人才培养素质质量原则。
三、转专业学生范围
本次转专业工作包括2023级本科在校生以及2024级本科在校生。
(一)学生一般应按照学校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特殊情况,可申请转专业。
1.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的),经学校卫生保健服务中心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
4.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艺术、体育科类跨类申请的(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方式入学的除外);
2.属于公费师范生、联合培养学生、定向生、委培生、专升本及项目式培养等特殊类别的;
3.受过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4.第二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
5.应作留降级或退学处理的;
6.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
7.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四、转专业名额及要求
转专业计划名额综合考虑国家人才培养和学校专业培养的计划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各专业内部讨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准许申请转入人数具体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年级 |
计划接收 转专业人数 |
现有学生 人数 |
接收比例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023级 |
3人 |
82人 |
3.7%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024级 |
3人 |
89人 |
3.4% |
3 |
物理学 |
2023级 |
2人 |
50人 |
4% |
4 |
物理学 |
2024级 |
4人 |
66人 |
6.1% |
5 |
化学 |
2023级 |
10人 |
51人 |
19.6% |
6 |
化学 |
2024级 |
10人 |
50人 |
20% |
同时,转入理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除需符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专业 |
转入条件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1)高考数学、语文与英语科目成绩都达到相应科目总分的70%以上; (2)拟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前面学期所修所有考试科目单科成绩达到75分以上,其中高等数学成绩达到85分以上。 |
物理学(师范) |
(1)高考数学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及格线以上(23级、24级); (2)23级、24级拟转入物理学专业学生,前面学期所修所有考试科目单科成绩达到75分以上,其中高等数学成绩达到80分以上(提供考试科目成绩单)。 |
化学 |
当前就读专业开设化学课程或属于理工类专业; 参加我院专业能力测试。 |
五、转入规则
(一)凡转入申请人数均小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免于转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须经转专业考试,按照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转专业名单。
(三)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年级,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可转入低一年级。凡转入低一年级的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考核。
(五)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课程参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校内外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执行。
(六)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的,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六、工作安排
学生申请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程序如下:
(一)方案公布:学院提交接收其他专业学生转入方案,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学生申请:
申请转出理学院的学生,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由理学院审批后,按照拟转入学院网站上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及时提交申请至意向转入学院。
申请转入理学院的学生,请于13周周四(11月28日前)将申请表交至理学院9440办公室。
(三)审查考核: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考核根据需要采取面试、笔试等适当方式。申请转入理学院的学生考核时间为14周(12月6日前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名单公示:学院审核结束后将接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计划15周周五(12月13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告知学生。学生接到通知后于第二学期开学持申请表到转入学院报到。
七、其他事项
为保证转专业过程的公平公正,学院设有投诉电话,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投诉邮箱:rhdlxy@126.com
投诉电话:15108973898(理学院纪委)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