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

发表时间: 2019年03月26日

理学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

序号

项目

分类

工作标准

1

做到党支部设置合理

支部规模合理

(一)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均应当设立党支部。

(二)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20人以内(含预备党员)。

(三)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党支部内可设立若干党小组。

▲教工党支部:教工党支部一般按专业、实验中心等设置,鼓励在具备条件的科研团队上设置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在按专业、年级或班级设置的基础上,鼓励具备条件的专业成立创新创业学生党支部。有研究生并具备条件的专业应及时成立研究生党支部。

组织架构齐全

(一)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党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支委条件成熟

认真履行支委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教工党支部:教工党支部书记应由具有3年以上党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担任,党员专业负责人或学术骨干担任教工党支部书记的比例要达到100%

▲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党员教师担任,必要时可配备一名学生党员担任副书记。

2

做到支委会按期换届

按期及时换届

(一)教工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二)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换届程序完备

坚持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

(一)教工党支部换届的一般程序

1.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提出换届的请示,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向学校党委提交党支部换届的请示。请示应当写明该党支部的主要情况、党员数量、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学校党委批准党支部换届方案。

3.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4.召开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5.向学校党委报告党员大会及委员会会议情况及选举结果。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委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情况、选举结果等;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名单以及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其中,选出的委员报学校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学校党委批准。

6.学院党委批复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学生党支部换届的一般程序

1.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提出换届的请示。请示应当写明该党支部的主要情况、党员数量、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学院党委批准党支部换届方案。

3.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4.召开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5.学院党委报告党员大会及委员会会议情况及选举结果。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委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情况、选举结果等;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名单以及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6.学院党委批复后,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7.学院党委将支部换届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3

做到党员发展程序完备

 

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新党员发展半年一次;未出现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基本程序规范:

(一)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及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考察情况。     

(四)严格发展对象的确定程序。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五)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 

(六)按规定执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制度。   

(七)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八)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上报接收预备党员材料,待上级党组织批复。

(九)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况。      

4

做到党员转正程序完备

 

预备党员转正按转正时间及时进行;严格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未出现无故拖延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的情况。

预备党员转正基本程序规范:

(一)党支部及时审查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应征求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召开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加以衡量,提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

(二)按规定执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度。

(三)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四)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上报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待上级党组织批复。

(五)做好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整理工作。

教工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学院党委保存。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及时归入学生档案。

学生党支部标准:在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推行“转正答辩”制度。支部大会讨论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前,一般应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拟转正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三个环节,一般不少于10分钟。答辩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公开答辩。学院可根据自身特点和情况,将答辩程序放在发展党员的其他环节进行,并结合实际运用好答辩结果。

5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倡支部各种组织生活要悬挂党旗,亮明身份,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庄重性与严肃性。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至少一次。

1.参与人员:全体党员,根据需要,也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2.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3.会议档案资料要求: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一次。

1.参与人员:支委会成员,根据需要,可扩大至党小组长及非党干部参加。

2.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3.会议档案资料要求: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   

(三)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注: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1.参与人员:全体党员,根据需要,也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2.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3.会议档案资料要求: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四)党课每半年一次。

1.参与人员:全体党员。

2.主要内容:按照上级党组织布置或根据支部实际情况组织。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3.会议档案资料要求:记录党课时间、地点、支持人、主讲人、参加人、记录人、内容。 

6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一次。

1.参与人员:支委民主生活会由支委成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

2.主要内容:检查、总结支部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相互团结、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回顾上次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3.会议档案资料要求: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会议内容、每位成员的发言、开展批评情况及找出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7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民主评议每年一次。

1.参与人员:全体党员。

2.主要内容:组织民主评议,评议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发展大局,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会议要求:召开支部大会,对党员逐个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提出鉴定意见。评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组织处理及评为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材料应存入本人档案。

8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教工党支部标准:

四必访:坚持教职工伤病住院必访;教职工生活及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教职工家庭重大纠纷必访;教职工发生意外事故、事件必访。

四必谈:教职工有思想情绪必谈;教职工违章违纪必谈;教职工岗位调整变动必谈;教职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

学生党支部标准

1.安排党员与学生建立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和普通学生谈心,政治上帮助,关心他们的进步。

2.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密切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班级学生通报、宣传、教育。

3.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班级和学生的台账。

9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加强形势政策教育

(一)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等主题教育,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党规党纪教育

(一)经常性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坚持学做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严格执行党的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掌握思想动态

支部委员要了解掌握支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障本支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时缴纳党费

按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党支部按标准按月足额收缴所属党支部党员的党费,并将交纳党费的情况及时填写在每位党员的《党费证》上。

各党支部按季度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一式三份,1份交学院党委, 1份交组织部,1份自留),并在每季度(315日、615日、915日、1210日前)将党费和《党费收缴登记表》(1份)交至组织部,由组织部开具党费收据。党支部再将《党费收缴登记表》(2份)和党费收据原件交到学院党委,同时自行留存好党支部的《党费收缴登记表》(1份)和党费收据复印件。

每年年底各党支部要向党员公布一年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及时转接关系

(一)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完整齐全。

(二)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

(三)严格执行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

10

加强支部档案管理

会议记录齐整

各种会议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等)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活动记录齐整

(一)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齐全完整。

(二)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齐全完整。

设置专柜、专盒和专本

(一)教工党支部在专业办公室和学生党支部在学工办需设立党建档案资料专柜、独立档案盒和专门记录本,有明晰标识,布置规范整齐。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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